时间:
2025-08-08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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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任郁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北石槽村东闲置的集体建设土地盘活使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经我局相关股室研究后,认为你村已被市政府列入我市城中村改造范围,且城中村改造方案已获批。因此你村土地已有明确的土地利用方案。而您提到的工作建议及措施,均需符合你村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利用规划。据我们了解,纳入城改村城改用地范围未及时利用的土地,有以下四个主要原因:一是需要根据我市的城改政策先拆除后建设,待整村拆除后方可利用;二是这部分土地大多存在不符合城市详细规划的情况;三是部分土地为农用地,需要征转后方可利用;四是已拆出集体建设用地现不按城改规划建设。对于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以外的闲置土地要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逐步加以利用,需要政府尽快编制城改用地以外土地利用规划后方可利用。
下一步我局既要积极引导村集体合法依规有序的进入市场,真正使集体经济获得受益;又要严格管控防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5年5月8日就提案办理方案和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提案答复前,于2025年5月8日就提案答复工作和您进行沟通,征求了您对提案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