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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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李清兵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开展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符合当前我区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分析到位,建议合理。
二、2024年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情况
(一)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畜牧业发展为主线,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12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0年山西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补助试点工作方案》(晋农办牧医〔2020〕54号)文件精神,我区从2021年9月开始在部分镇(街道、中心)实施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2024年我区实施全域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构建主体多元、供给充足、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新型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全区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高效的兽医公共服务。
(二)我区散养户养殖现状
散养户标准: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下;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下;奶牛存栏100头以下,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下;羊年出栏300只以下。
截止2024年3月统计数据,全区散养户共计486户,其中猪90户,存栏6249头;鸡57户,存栏171430只;牛98户,存栏2261头;羊241户,存栏16789只(奶羊存栏3178只、肉羊存栏13611只)。
(三)主要工作进展
2024年5月28日潞州区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我局提交的《长治市潞州区2024年全域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但由于今年区财政紧张,防疫经费预算迟迟无法下达,在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时效性的前提下,区农业农村局为了工作更好开展,通过宣传、招标、公示多种程序,在局党组会上部署安排了2024年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并确定了长治市长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为我区2024年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承接主体,签订合同。目前春防工作已接近尾声,正在进行工作总结和验收等工作。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明确免疫任务、强化防疫措施。通过会议、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化服务公司传达省、市、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强制免疫病种、强制免疫计划等免疫任务,确保防疫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强化综合防控措施。加强疫苗管理,冷链运输,专人专管、登记造册;加强养殖场户的免疫档案管理,项目齐全、记录详实、签字完整;加强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防护,实行封闭管理、每月5日、15日、25日消毒灭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加强疫情排查与应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置等。
二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能。组织社会化服务公司和防疫人员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增强防疫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技能。
三是加强防疫监管、确保工作落实。不定期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询问、养殖场户走访等方式,对该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管,一是每月报送疫情排查、消毒灭源等报表,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通过照片、文字等,积极推送防疫动态,及时了解防疫情况;三是现场考察,走访养殖场户、询问村级防疫员等,了解防疫效果,确保防疫工作扎实有效;四是开展绩效考核。防疫工作结束后,我局将从经费管理、应免密度、抗体监测、档案管理、防疫报表、疫病排查、参加会议、技能培训等九个方面对社会化服务公司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目前还没有开展验收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资金不足。目前我区开展全域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资金只有中央资金1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无法下达,导致拖欠社会化服务公司。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积极争取区级财政资金,尽快落实社会化服务工作经费,并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准备。二是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综合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职责,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接到您的建议,就立即与您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随后还对答复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