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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关于乡村振兴加强人才培养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4-08-30 11:09       大    中    小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申立青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加强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专技人才方面,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方案>》(晋人社厅函〔2018〕1272号)的通知,2018年,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山西省分别在忻州、晋中、运城3个市开展高级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并在以上三市分别确定1个县开展中、初级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目前还未在长治市开展。

技能人才方面,一是由于乡村文化能人、工匠、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的能力再提升不属于技能培训范围,属人才培育方面,不能享受政府的补贴性培训,人社系统积极利用培训工作的便利性,对此类提升培训,在师资上给予联系搭桥。二是针对能人的培训,区人社局将加大针对其的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通过街镇牵头,村摸底、动员,针对性开展好创业、创业意识培训,鼓励能人群体利用自己的手艺、特长去创业,以带动本村人员的就业。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6月20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8月13日就建议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