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1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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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孙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障新就业形态行业劳动者权益是稳定就业、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这些行业劳动者在为社会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权益保障问题。
近年来,区人社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围绕创建“新就业形态和谐劳动关系”,坚持预防为先,化解为主,加强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强化监管效能,持续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二、主要做法
1、规范用工,明确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
一是举办“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专题讲座,邀请职业律师作《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管理》系列培训,详细解读新业态企业招聘入职风险管理、新业态行业劳动合同签订指导等内容,指导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二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密切相关的合同签订、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政策,通过线上网络视频宣传、线下座谈会等方式,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集的商业广场、物流园区等地,设置咨询台,密集开展宣传,同步在移动端发布各类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拍摄“每周知守”普法小视频9期,宣传普及用工主体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持续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双方“知法于心、守法于行”。
2、健全制度,畅通维权渠道。
一是投诉有渠道,开设“潞州区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设立投诉举报热线,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对反映真实的案件线索,实现接诉即办、3日清零;二是解决有门道,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体系作用,用好基层网格员,一般性案件社区调处,实现小案不出村;强化多部门协同合作,推进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充分发挥仲裁调解作用,劳动仲裁调解率达70%,探索打造“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借力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企业的监管,对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仲裁信访和网络舆情等渠道发现涉及新就业形态行业问题线索,逐案(企)建立工作台账,联合各镇、街(中心)进驻有关用人单位对小微案件当下处理,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提升效能,优化劳动者保障服务。
通过建设运营零工市场,举办各类活动,积极推动新业态行业就业工作。2023年以来,潞州区坚持积极、多元化的就业政策,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大讲堂、初创企业经验交流会、“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和网络招聘会等活动,实现新业态行业就业持续增长,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服务需求,实现求职招聘一键直达;打造求职创业训练营,设置电商直播等新就业形态专题培训,邀请业内有经验的老师对有意愿或想提升求职创业技能的新就业形态人员进行专业课程讲授,提升其从业能力;依托零工驿站和零工市场,为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免费饮用水、应急药品、餐饮住宿等服务,在全区17个镇、街(中心)形成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良好氛围;与蚂蚁金服合作开通零工日险,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用工安全,解决其后顾之忧。
三、工作成效
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就业扶持等权益得到了明显改善。
1、通过对新业态企业开展相关用工培训,引导企业依法合规支付劳动报酬,树立正确的薪酬管理理念,促进了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劳动报酬支付行为;培训中关于行业发展趋势、创新管理理念等内容的分享和交流,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使企业在业务模式、服务内容、技术应用等方面不断创新,为新业态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鼓励不具备购买社会保险范畴的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商业保险,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水平,潞州区新业态行业参保率相比上一年度逐步提升。
2、通过建立潞州区根治欠薪投诉举报平台、加大对新业态企业的劳动监察力度、定期开展劳动报酬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对存在拖欠、克扣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等工作,一方面为劳动者追回了应得的劳动报酬,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为该行业用工主体敲响警钟,引导其健康发展;组织开展了多场针对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能力,增强了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的维权意识。近两年对潞州区新就业形态行业重点企业作出的薪酬调查工作反馈,在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均达标,且至今未出现涉及新业态行业的大规模信访及投诉案件。
3、在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方面,通过针对性的培训,帮助劳动者适应行业发展需求,提升就业竞争力和工作能力;通过举办新业态行业招聘专场,为新业态公司和求职者搭建了直接对接的平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增加了就业机会,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通过招聘会的精准对接,使求职者的专业技能和职业期望与新业态公司的岗位需求相匹配,提高了人才配置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了人才浪费和企业招聘成本;此外,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也为社会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提高了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通过解决就业问题、提升就业质量、推动行业发展,区人社局的工作得到了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提高了社会满意度。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劳动关系界定难,劳动规则不透明。
新就业形态行业的用工形式和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大部分平台企业签订的是服务协议,导致劳动权益保障责任不明确;部分劳动者可能面临超时工作、没有最低工资保障、缺少社保等问题。例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为增加收入往往工作时间过长;平台抽成比例较高,劳动者实际收入受到影响;规则制定不够公开透明,因部分新就业形态行业的就业门槛低,劳动者缺少自我权益保障的能力,且求职前处于急就业状态,对工作中的一些规则和算法缺乏了解,在劳动规则的制定中话语权较弱。
2、职业伤害保障缺失,工作稳定性差。
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在标准劳动关系之上,部分新业态劳动者,如兼职的骑手,无法认定工伤。而商业险理赔也存在一定限制,可能导致劳动者在遭遇职业伤害时面临保障不足的困境。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作机会互联网化、工作任务项目化等特点,使其就业不稳定,失业风险相对较大。
3、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劳动权益保障欠缺。
与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和庞大从业规模相比,专门负责新就业形态劳动执法的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潞州区网约车、外卖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市场巨大,但负责相关劳动执法的人员仅有数十人,且主要力量放在传统行业的监管上,在执法力量与监管需求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制度研究,建立多元化的调解机制。
深入研究新业态行业的发展模式、用工特点和存在问题,探索适应新业态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明确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和依据,为劳动关系的界定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针对劳动规则不透明问题,制定相关规范,要求企业在制定和实施劳动规则时,遵循公开、透明、合法的原则,并明确违规的法律责任; 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新业态企业的劳动监察力度,检查企业的用工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网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对新业态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界定难、劳动规则不透明等问题;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劳动仲裁和诉讼制度,优化劳动争议处理流程,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为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
2、优化社会保险经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在参保缴费、权益查询、待遇领取和结算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更好保障参保人员公平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断优化完善社保“不见面服务”系统,推行高频事项码上知,一码集成业务经办流程、所需材料等,打造智慧经办新服务,畅通窗口服务与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实现一区办理,一次填报,一套材料,当天办结,各类信息各类渠道同源发布;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运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护政策和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提高劳动者的知晓度和维权意识;引导平台企业树立正确的用工理念,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合规用工,积极主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营造尊重劳动者、关爱劳动者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就业形态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行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劳动者的就业状态和权益保障情况;加强与公安、社保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与工会部门的联动服务,更好地对“新业态”就业人员提供权益维护、职业培训、法律援助及心理关怀。
3、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执法工具,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劳动执法专业课程设置,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邀请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法院法官等进行专题讲座和案例分析,增强执法人员对新业态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能力;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教学,培养适应新就业形态执法需求的专业人才,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依法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仲裁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创新实践。引导新业态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企业自律,规范用工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推动新业态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加强工会与企业的协商谈判,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劳动权益保障的良好氛围。
今后,区人社局将持续探索新模式、新方法,加大对新就业形态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水平,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一份安全、多一份确定、多一份安心。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8月13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进行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2024年8月14日就建议答复工作与您进行联系,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关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