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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潞州区“品质养老”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4-08-29 08:20       大    中    小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柳丽娟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潞州区“品质养老”的几点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对全区品质养老事业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让我们很受启发,下一步我们会认真地加以落实。

二、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我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事业,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激励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目前,全区共有17家养老机构,其中公办6家;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3家,面积均达到150~500平方米。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居民受益”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六助”(助养、助医、助餐、助洁、助急、助行)品质。

三、针对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我区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养老服务护理专业技能培训和院长培训,‌重点培训内容包括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职业守则、‌服务礼仪、‌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等,切实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持证养老护理员191名。

四、针对推广智能化养老服务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作为潞州区养老服务的窗口,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网全市12349养老服务热线,社区适龄老人关键体征数据全部纳入区级信息平台监测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动态实时监管,实现了基础采集、在线管理、即时分析、合理使用的智能模式。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为社区老人免费发放智能手环、智能呼叫器等信息服务设施,实现了常规服务和紧急求救功能的统一,加速了智慧养老进程,12000个电子手环为特定人群的生命安全全天候贴心护航。

五、针对加强养老服务监管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为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管理水平,我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机制,定期抽查机构运营情况。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委托长治市第二设计院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对标《长治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评定标准(试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审制度,加强对福彩专项资金项目的审计工作,鼓励“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激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力争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六、针对倡导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我区加强传统美德宣传,提高全社会和赡养责任人敬老意识。借助各种宣传活动加大对老年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向社会大众广泛开展孝亲敬老文化的宣传教育,关心帮助老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倡导敬老从心开始、帮助老人从我做起,让老人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并积极引导外出农民工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树立对老人尽孝心,给儿孙做榜样,营造老少共融,弘扬爱老敬老的良好风尚。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我局联合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爱老活动,对老年人进行关爱慰问,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抓好落实。具体如下:

1.根据当前潞州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规划及具体实施措施。

2.在有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建设养老服务机构。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于2024年7月4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听取了您的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2024年7月4日就建议答复工作与您沟通,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