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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二届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1-07-22 17:00       大    中    小      来源: 区民政局

尊敬的李鹏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我区农村农业人口养老政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落实我区农村农业人口养老政策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让我们很受启发,下一步我们会认真加以落实。

二、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我区农村农业人口养老政策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一)观念落后,意识不足。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一些服务机构对开展养老助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对于老年人的各类需求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同时,有些老年人认为日间照料中心和托老所、托儿所一样,认为自己像小朋友一样,不好意思到日间照料中心;而有些老年人则认为自己还能做家务,不用花那些冤枉钱等这些传统观念,大多数老年人还是选择居家养老。

(二)积极推进公办敬老院机构建设。我区现有敬老院6家:北有故南敬老院;南有南山田园敬老院;东有区中心敬老院、关村敬老院;西有下秦爱心敬老院;中有富村敬老院。真正实现了区域性养老机构全覆盖,重点供养特困对象、低收入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服务。为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行,六家敬老院的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都已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我区现有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7家,根据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3〕61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晋民发〔2017〕25号)文件精神,按照提供用餐和不提供用餐实行差别补贴,原则上不提供用餐的,每年补贴不低于1万元;提供用餐的,每年补贴不低于3万元。经费每年按时足额发放到各中心,为了能够保证中心的正常运行,此项经费已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四)积极推进农村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的建设,关键是要加强农村医生的人才队伍建设,真正的提高收入待遇和保障待遇。让乡村医生能够更踏实、大胆的放开手脚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让老年人能够享受老有所医、老有所养。下一步要强化服务人员的照料技能培训,改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低的状况,规范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技能,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声望,加强培训环节的科学管理,吸引更多专业的医疗工作人员投入到农村养老服务当中,真正的使农村老年人享受到医养结合相融合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要构建多渠道机制,鼓励各界力量的关注,发挥慈善、志愿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单位和个人向养老服务中心捐款捐物或提供无偿服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也要遵循市场规律,为养老服务寻求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

另外,为加强与您的沟通,我局高度重视,并于2021年6月4日就建议办理方案与您沟通协商,并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在建议答复前,于2021年6月25日就建议答复工作与您进行沟通(座谈),征求了您对建议答复满意度的看法,并对建议答复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农村农业人口养老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此件可公开)


长治市潞州区民政局

2021年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