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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须知

欢迎您通过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我们将依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您的来信,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您的监督,热情为广大人民服务。希望您认真填写和提交您的信件,并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或地址,若反映或投诉问题,请一定提供具体可供查证的事实或材料,以便我们及时处理您的来信。

一、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领导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三、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四、提交信件成功后,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五、请牢记信件查询编码,以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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