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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补充养老保险

        大    中    小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

答: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并行建立标注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补充养老保险”),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问:补充养老保险哪些人可以参保?

答:已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问: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有多少档次?

答:参保人按年缴费,年缴费档次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缴费档次。


问:怎么缴费?

答:(1)代征银行缴费(可打印缴费凭证)。参保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就近漳泽农商银行潞州农商银行各网点缴费。

(2)手机微信缴费流程。打开微信【我】→【服务】→选择【城市服务】→热门服务【社保】→社保缴费业务【社保缴费】→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养老补充保险】→【输入信息选择档次】→【完成缴费】

问: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政府如何给予资金补贴?

答:缴费补贴(入口补)标准为:缴200元政府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参保人员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以上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问:特殊群体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政府给予什么优惠政策?

答: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等困难群体,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标准(200元)代其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

以上人员如再自行选择档次缴费,还可同步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问: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哪些条件?

答:第一种情况: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出口补)待遇;有补缴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第二种情况:本制度实施之日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问:参保人员亡故后怎么办?

答: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缴费期亡故的,停止缴费;已开始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亡故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