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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民政局
问:申请条件?
答:持有山西省户籍,在潞州区长期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潞州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潞州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均属潞州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问:所需材料?
答:1、户口簿、身份证;
2、书面申请。包括家庭人口、婚姻、身体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声明,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赡抚养人人数及姓名等;
3、夫妻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
4、患病人员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及相关证明;
5、残疾人出具残疾证;
6、从业人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工资流水;
7、失业人员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失业登记证明及社区(村、菜场)出具的失业证明;
8、赡抚养人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心)出具的赡抚养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9、申请人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按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规定如实填写《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及《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声明与诚信承诺》,授权声明作为核对机构对其有关证券、银行存款、房产、个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车辆、公积金等经济状况信息的核查授权;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问:办理流程?
答:申请人本人或委托村(居)委提出申请-镇、街政府受理、审核、确定-区民政局监管-金融机构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