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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老旧小区改造

        大    中    小      来源: 区住建局

问:什么样的小区可以进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答:重点改造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中建成于2000年以前、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在此次改造范畴。


问: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改造哪些内容?

答:1.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绿化、照明、围墙、消防、安防、楼宇门、外墙保温、建筑屋面等设施更新改造,拆除违法建筑;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等内容。

2.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包括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碍服务设施、环卫设施、便民市场、物业管理等服务设施建设改造

3.品质提升设施改造。包括补建停车位和充电桩、垃圾分类设施、配置体育健身设施、屋顶美化以及智能安防等,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海绵化改造。


问:怎样申请进行老旧小区改造?

答:小区业委会、物业或产权单位向小区所属社区、街道进行申报,由街道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后向潞州区住建局上报。经过对申报的老旧小区现状进行认真摸排后,报请长治市潞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