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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题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时间: 2024-03-15 15:02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重视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始终强调,民营经济撑起了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是山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多年来,我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同时,民营企业发展也存在一些阻碍因素,营商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清欠难、融资难、用工难、找项目难、政策落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我省先后出台了《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法》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30条”、“23条”以及促进民间投资的“40条”等支持政策,为引导支持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搭起了“四梁八柱”,但仍然缺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因此亟需制定一部符合我省省情、突出地方特色的基础性地方性法规,实现对行政行为主体“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民营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要求、有约束,对民营企业更开明、更开放,补齐我省民营经济领域立法短板,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