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4-2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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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潞州区法院在南区六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宏,班子成员李海平出席会议,审管办全体干警、各业务庭室负责营商环境工作的干警参加,审管办主任宋海峰主持会议。
会上,审管办主任宋海峰传达了今年我院完成指标工作的各项要求。
院领导李海平传达了区优化营商环境4月14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今年的工作提出要求:
一、提升能力水平,总结去年存在的问题,在去年的基础上要有新的提升反思,完善重整相关印证材料,争取高质量完成今年填报任务和评估。
二、加强工作机制的优化升级,各业务庭负责本项工作的同志要加强与本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审管办、院领导组的协调配合。
三、审管办要抓好统筹安排,做好与行政审批局的数据、工作基本信息的上报,以及新增任务、目标的分解,督促完成。
四、切实负起责任,区纪委每月对这项工作进行督促,追责不作为、慢作为,要高效高质完成相关任务。
院长王建宏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指示,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提前做好安排,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摸索出一些好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在去年的基础上要做得更好。要从三方面做好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一是价值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很有价值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重视相关工作,有为中心服务、为大局服务的意识,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形象;二是质效观,质效也是对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应当在营商环境工作中体现出来,把握好工作节奏、工作质量、工作变量三大关键点;三是专业观,术业有专攻,要把握好内在规律,高质量的完成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