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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2025年精准服务经营主体工作方案

 时间: 2025-12-18 11:09       大    中    小      来源: 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二届九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潞州区精准服务经营主体工作方案。

一、大力营造创业氛围。营造尊重和激励经营主体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开设专栏,发布创业故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典型案例,引导标杆企业挖掘企业文化、讲好企业故事。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平台造势,鼓励优秀创业者在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开设个人账号,讲述创业经历,激发全民经商创业的热情。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加强经营主体创业指导。持续营造创业氛围,开展1-2次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结合不同群体需求,搭建资源集聚平台,拓展供需对接渠道,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活力。持续加强指导帮扶,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帮助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对陷入生活困难的创业受挫者,通过就业援助、社会救助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帮助其重树信心,二次创业。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工商联、区中小企业中心、区金融中心

三、设立企业家园地。建立“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予以表彰和宣传。举办企业家座谈会,邀请成功企业家分享经验,提升企业家社会地位和荣誉感。设立企业家园地,围绕企业经营中涉及的政策、融资、维权等外部环境和管理、研发、技改等内部问题,搭建政策解读、银企对接、法律咨询、入企调研、教育培训、交流联谊、风采展示等工作平台,让企业家有尊严、有地位、有信心、有干劲。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区金融中心

四、畅通经营主体诉求反馈渠道。加大精准服务力度,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座谈会、营商环境体验官等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政企交流、入企服务,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意见、建议,实现“问题收集—办理—反馈—跟踪回访”的闭环流程,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鼓励企业家积极建言献策,推进政策落实。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开展“育苗计划”。以各镇、街(中心)为网格单元,针对网格内新注册和注册不满3年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进行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为创业初期的经营主体提供企业开办、融资信贷、创业补贴、财政奖励、政府采购等普惠政策和创业经营管理知识,为新设经营主体提供“手把手”创业辅导,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责任单位:各镇、街(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中小企业中心、区金融中心

六、开展“强基计划”。对已运营一段时间,有稳定业务但需突破瓶颈的中小经营主体,按照行业分类开展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行业政策工具包》,结合行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联合行业协会、高校院所、专业培训机构等,提供针对性的培训课程。结合本地产业特点,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专项培训,指导企业申报政策支持,确保政策红利落地。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开展“登高计划”。针对规模较大、成长性好、有潜力成为“四上”或行业龙头的企业,各部门主动认领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一对一”辅导,解读市、区“四上”企业入库的奖励支持政策,每年至少培训一次;搭建政企、银企、企企之间的交流平台,开展交流研讨,组织重点企业赴省内外先进地区、标杆企业考察学习,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项目合作。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八、开展“领航计划”。配合上级部门搭建更高层次的学习提升与交流合作平台,针对在各行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能带动我区产业发展的领军企业家,整合优质培训资源,根据不同研修班次的定位与特色,科学规划培训内容;建立“领航学员”交流平台,促进企业家之间、各级优秀学员、授课专家的深度交流,进行资源精准对接;组织“领航学员”企业参与区域性、行业性展会或商务考察,开拓新市场;开展跟踪服务,引导“领航学员”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带动我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融通发展;逐步形成“训前精准匹配、训中资源链接、训后成果转化”的良性循环。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九、充实“四上”培育库和重点库。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中心)开展“扫街行动”,对我区各行业领域所有规下经营主体做全面摸排,建立规下主体培育库(营业收入达入库标准30%);根据升规上限的标准,筛选规下主体重点库(营业收入达入库标准50%);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中小企业中心牵头各镇街(中心)做好升限入统资料归集,按照要求完成批零住餐、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共125家“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对“准四上”企业建立一对一的跟踪服务机制,区统计局开展精准指导,确保一次性入库成功;加强对新增经营主体的重点监测和综合服务,实现企业入库数量和效率的双增。

责任单位:各镇街(中心),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中小企业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

十、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涉及奖补政策部门要高度重视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全面梳理本行业、本年度奖补政策,及时上传至涉企政策平台,确保80%以上奖补政策通过涉企平台及时兑现;进一步拓展免申即享政策清单,推动减税降费、技改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直达企业,激发经营主体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中小企业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

十一、“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入统升规。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重点库中的经营主体开展包联服务,了解主体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形成“问题清单”和“需求清单”,为经营主体量身定制“一企一策”帮扶方案,定期评估服务效果;跟踪企业经营情况,提前介入指导服务,通过线上(官网、公众号)+线下(座谈会、上门辅导)方式,帮助企业了解升规优势、奖励政策、升规流程等,指导数据填报规范,降低操作成本,打消企业疑虑,确保重点企业达标后及时入统。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二、全方位保障在库企业平稳发展。对成功入库经营主体,开展持续跟踪服务,获取税务、统计、市场监管、金融等多维度数据,为在库企业构建“经营全画像”,全面掌握在库企业的发展情况。围绕营收、盈利情况,构建在库企业的风险监测指标,对指标异常企业及时开展帮扶,确保在库企业平稳运行。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能源局、区金融中心

十三、完善要素保障。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合理使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提高首贷成功率,拓宽资金使用范围,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金融中心

十四、优化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摸排我区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持续开展市场调研,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向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数智化服务等多业态发展;搭建线上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线下精准对接会,打通“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劳动者”对接通道,推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被动配合”向“主动创造价值”转型。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十五、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营造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营造促进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促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优化。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

十六、规范涉企执法。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执法标准和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执法办案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事前报备制度,全面梳理跨部门综合执法事项,科学制定行政检查计划,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