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6-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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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治市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对小微企业年度(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内新吸纳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吸纳100人以下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给予补贴;新吸纳100人(含)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500元给予补贴。
政策依据: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
申请材料应附: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账单、工资银行卡流水单、社保缴费证明等,根据实际选其一提供即可,下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申请程序: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在申请期限内向区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业务部门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补贴补助审核流程》审核无异后,由区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至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申请期限:符合规定条件后半年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