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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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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晋发〔2022〕29号),《中共长治市委、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长发〔2023〕2号),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大力推动标准化创新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建立完善新型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为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中心区提供标准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探索建立牵引各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方向的标准体系,有力推动老工业区和资源型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全国创新驱动转型的示范区,生态引领的太行宜居山水名城,率先蹚出一条标准化助力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到2035年,标准化基础性、牵引性作用更加凸显,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运行机制更加高效,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高全域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融合。将标准研制嵌入科技研发过程,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聚焦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半导体光电、碳基新材料、医疗康养、氢能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重要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核心参数等开展研究和攻关,优先将先进适用技术融入标准,不断推进科技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升级融合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区发改局牵头,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卫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数字潞州标准化建设。加强产业数字赋能,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标准化,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钢铁、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与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有机融合的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智慧政务、智慧农业、智慧医疗、智慧城区、智慧监管等领域技术标准。研制就业、社保、教育、医养、文化、社会救助等领域数据存储交换共享标准,推行网络安全监管、数据信息保护、数据分类分级、公共数据交换共享、数据管理等方面相关标准。(区委网信办牵头,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体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标准水平。围绕传统优势产业率先转型,加快标准化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深度融合,打造煤炭、化工、钢铁、电力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化升级标准群。强化焦化、冶金、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和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标准化支撑。构建煤电材、煤焦化氢、煤焦钢等一体化高效循环发展的综合标准体系。鼓励研制实施加快产业基础再造和引领产业优化升级亟需的技术标准,推动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能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引领。聚焦“六新”突破,谋实标准布局。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路线图研究,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应用带动的新标准,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围绕半导体光电、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等过百亿产业,健全上下游衔接配套的标准体系。围绕信创、新能源、新材料、固废利用、通用航空等迈向百亿产业,加强标准培育和研制。鼓励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卫体局、区能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服务业标准规范。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数字化、融合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重点加强现代物流、文旅会展、金融服务等领域标准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建立现代商贸、康养产业、居民和家庭服务等领域标准规范,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强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等非营利性服务业标准研制与应用。加快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数字贸易、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探索先进制造与现代服务融合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发改局牵头,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卫体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农业农产品标准质量。围绕农业特色转型、坚持特优方向,打好优势品牌,提供标准保障。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提升农业标准体系,全面梳理重要标准需求,围绕中药材、酿品、肉制品、粮品、果蔬食品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开展主要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研究,打造潞州区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聚焦有机旱作农业的生产技术、作物品种、产地保护、收储运管等关键环节,初步建立起具有潞州区特色的有机旱作农业标准体系。提升山西(长治)中药材商贸平台建设标准,打造全省中药材交易高地。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物联网农业、创意农业等新兴领域标准化工作,探索推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相关产品参与“山西标准”标识培育与评价。配合协助上级气象部门做好气象标准化工作。实施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候资源等方面标准,开展现代气象为农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防震减灾和气象服务中心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体系和长效管护机制。实施农村饮水设施、农房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物流、农村数字通信建设标准。提高康养特色村、古村落和特色院落的建设标准,推进太行山居等特色民宿和乡村旅游标准化经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标准化水平,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领域标准供给,探索美丽乡村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立健康乡村标准,推进乡镇卫生院、远程诊疗点、日间照料中心等标准化建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区文旅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卫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新型城镇标准化建设。深入挖掘潞州区城市文化底蕴,推动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完善城市建设标准,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双修”标准化工程,建设海绵城市,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补充完善一批特色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实施城市治理标准化工程,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行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装配式建筑等标准。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区住建局牵头,区文旅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环卫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水平。围绕平安潞州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三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标准化建设。争创区域社会治理标准化试点,搭建“全科网格”标准化运行管理体系。聚焦村级事务公开、议事协商、综合服务、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健全农村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健全立体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公共安全标准化水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方位、立体化,构筑公共安全标准防线。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能力。完善食品、药品、重点产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安全标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标准化水平,增强应急管控能力。开展重大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安全标准体系研究。推动公共安全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网络安全标准化保障。(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防震减灾和气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重点领域,加强面向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标准供给,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建立完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健全岗位技能认定和培训标准,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全民健身等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开展残疾人服务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无障碍设施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智慧养老、机构养老、嵌入式养老等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标准化养老机构标杆。制定实施以服务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基本准则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加强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形成系统集成、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体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医保局、区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围绕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抢抓机遇、打造高地,促进标准联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通的国际标准工作机制。牢牢抓住国际多边贸易体制、世界商业变革等重大机遇,积极参与标准化国际活动,畅通国际标准化合作渠道。支持LED、光伏、装备制造业等领域优势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标准化合作。加大对主要经济体技术性贸易壁垒变化趋势研究和标准信息跟踪共享,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合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实施国家公铁、陆水、陆空等多式联运标准,加强区域产业、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标准化合作。(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锚定减碳目标,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
(十五)夯实能源革命排头兵标准基础。抢抓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重大机遇,加快实施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动煤炭绿色安全开采、清洁高效深度利用。构建冷热气电能源管理和能源大数据监测分析功能为一体的智慧能源标准体系。围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与“源网荷储一体化”推进标准化建设。(区能源局牵头,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强能源单耗定额标准管理,严格实施能耗限颜、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加快推广建筑节能改造、绿色设计、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新增产能项目参照国际先进能效标准建设。推动实施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推行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标准,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制定。借鉴国家低碳城区试点建设成果经验,推行低碳工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景区相关建设标准。(区发改局牵头,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能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标准。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提高保护和治理标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研制浊漳河、漳泽湖及辛安泉域重点保护区水生态修复标准。推进实施湿地、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标准化工程。加快落实环境监测技术方法、污染物排放、清洁能源、环境质量评价与分级、气候影响评价等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污染防治标准,升级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约束,筑牢污染排放控制底线。不断提升空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标准化水平,全力守护碧水蓝天净土。积极构建潞州区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体系,推进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化进程。推进大宗固体废物与餐厨垃圾综合利用标准化建设。(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防震减灾和气象服务中心、区环卫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深化绿色生产生活标准化指引。推动能源、工业、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标准制定实施,助推形成高效、清洁、循环、低碳的新型生产方式。强化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供给标准,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标准化建设,助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区发改局牵头,区能源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环卫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改革创新,提升标准化支撑能力
(十九)探索更富活力的标准化运行新机制。探索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大力培育专利标准融合发展型企业。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体系化推进区域和领域标准化建设,健全标准化试点示范培育梯度体系。以标准化手段促进技术、专利、标准、质量和品牌协调发展,探索开展标准融资增信制度。(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发展空间,落实政府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强化地方标准公益性和协调配套,提高地方标准制修订质量和实施有效性。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市场急需的标准。实施企业标准筑基工程,提升企业标准质量,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对标达标行动,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鼓励企业申请“山西标准”标识认定。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信用监督制度,推动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建立我区地方性法规引用标准、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完善地方标准制定、实施、监督、信息反馈和评估全周期管理。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围绕生态红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加强实施监督的精细化管理,建立部门统筹、相互联动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情况通报与公布制度。推进标准化统计监测,强化统计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建立质量与标准化人才培训与实践基地,支持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开设“标准化技术”课程。强化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在科技决策咨询、标准化改革和发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牵头,区标准化和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组织保障,形成推动标准化发展的新机制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部署落实。建立完善区标准化协调机制并高效运行,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支持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三)加强政策保障。完善促进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政策激励措施,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科技、产业、贸易、社会事业等政策的衔接配套,稳步提升标准化工作投入,重点保障全区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化法制监管、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等所需经费。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制定激励性政策措施。要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对公益性标准制定修订、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标准化人才培养等工作给予支持。
(二十四)加强督导考核。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内容,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效益。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二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的培训内容。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开展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标准化故事,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培育标准化文化,增强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营造全社会知标、懂标、用标、守标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