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补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
为了推进长治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农产品试验示范场原奶牛场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与征收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规定要求,我局组织市奶牛场、12户被征收户及智渊、誉利、中汇三家房地产评估公司开展评估公司选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