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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334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6-02-05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 潞州区司法局开展涉毒社区矫正对象专题禁毒教育活动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2-05 |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重点人群涉毒风险隐患,近日,潞州区司法局聚焦社区矫正关键群体,组织辖区涉毒假释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禁毒教育活动。活动通过“精准施教、以案释法、思想引航、正向激励”等多种举措,帮助这一特殊人群筑牢拒毒防线,稳健迈出回归社会的“第一步”,为平安春节营造安全、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精准施教,量身定制教育内容
针对涉毒社区矫正对象普遍存在的认知偏差、心理依赖及再犯风险,民警的授课内容不仅涵盖传统毒品的生理危害与社会代价,更聚焦当前伪装性强、传播隐蔽的新型合成毒品,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提升对各类毒品的识别能力与防范意识,筑牢思想“防火墙”。
以案释法,敲响警钟强化震慑
活动中,民警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涉毒复吸、再犯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真实案例触目惊心,深刻揭示了“一次涉毒、终身难清”的严重后果,并重申法律红线不容逾越。此举旨在引导涉毒假释社区矫正对象认清自身身份、心存敬畏,切实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思想引航,唤醒悔改内生动力
“假释不是刑罚的终结,而是新生的起点。”民警指出,假释是司法宽严相济政策的体现,是社会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必须倍加珍惜。教育过程中,民警从法治责任、家庭责任、社会责任三个维度出发,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正视过去、直面问题,以坚定的意志和积极的态度接受监管,真正做到“从心悔过、从行改正”,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信任。
正向激励,将“被管理”转化为“主动服务”
为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主体意识与社会责任感,民警倡导“人人都是禁毒宣传员”。通过现场动员与案例分享,鼓励矫正对象主动“现身说法”,向家人、邻居、朋友普及禁毒知识,参与社区禁毒志愿活动,将“被管理”转化为“主动服务”,在奉献中重建自信、重塑价值。
教育入心,矫治见效,反响积极
“今天的教育让我真正明白,自由来之不易,必须用行动去守护。”参与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坚决抵制毒品诱惑,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珍惜假释机会,积极投身改造,主动参与禁毒宣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包容与司法的关怀,安心、踏实、有尊严地度过一个祥和温暖的春节。
通过开展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不仅强化了涉毒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与行为约束力,也有效激发了其回归社会的内生动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潞州区司法局将持续开展心理疏导、法治宣讲与教育帮扶,为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保驾护航,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潞州、法治潞州夯实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