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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277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5-01-22 |
| 发文机关: 潞州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 标题: 潞州区司法局打好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减负增能组合拳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5-01-22 |
精准赋权、建强队伍、下沉资源、科学监督……今年以来,潞州区司法局以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工作为切口,采取多项举措为“大车”减负、为“小马”赋能,破解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精准化赋权 为“车”轻荷减负
“理清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职责分工,才能更好地扛实责任、执法为民。”据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针对基层权小责大、人少事多问题,潞州区对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评估,动态调整综合执法事项清单,通过精准化赋权,助推基层治理事权清晰、责能相适,让基层履职有据可循。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工作部署,根据不同镇(街道)特点和功能定位,潞州区采用“通用必选+普适自选+特殊自选”的方式,指导全区16个镇(街道)因地制宜、选择性承接普遍适用的事项,兼顾镇(街道)治理差异化需求,对原来的55项赋权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尊重各镇(街道)行政执法实际承接能力,实行“一镇(街道)一清单”。全区16个镇(街道)平均每个镇(街道)取消行政执法事项25项,总体压减率45.45%,推动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的基层执法事项体系。
体系化监督 为“马”增力提效
在持续深化基层减负过程中,区司法局创新监督机制,让执法监督与赋权执法同频共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方面,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年组织线上执法培训12次,线下执法培训5次,同时加强推动镇(街道)配备专门法制审核力量,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案件督办等工作。
配强外部监督机制方面,积极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面向全区选聘1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涵盖了律师、企业负责人、村支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各界人士,确保了监督员队伍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有效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以外部监督延展监督链条,推动监督效果从“案结事了”向“群众满意”转变。
“通过体系化监督,多措并举推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让基层减负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优化治理的效能。”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