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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481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6-07-07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 关于公开征集长治市潞州区第四集中办公区党校报告厅主体鉴定及沉降观测鉴定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7-07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源头,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长治市潞州区第四集中办公区党校报告厅主体鉴定及沉降观测鉴定服务。
二、公告时间
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9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长治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从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明及从业经验以及在公司的缴纳社保名单内;
8.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含主体结构及装修装饰、钢结构、地基基础),同时具备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含工程测量专业资质),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拟派本项目人员至少有1名二级及其注册结构工程师。
四、报名资料
1.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则无需提供);
5.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6.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7.报价表。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均需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封面应注明申请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另附报名资料,含以上1-6项)。
五、提交资料的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9日18:00前截止。
(二)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66号,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共事务科管理股(一科)。
(三)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0355-2239889。
六、选用规则
由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根据递交资料情况,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在我中心会议室进行现场邀标,我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用。
七、合同签订
中标的供应商,我中心将与之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八、注意事项
1.参选供应商应对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服务质量较差的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2.本公告在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站发布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
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