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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309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2026-02-02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 关于公开征集潞州区第一集中办公区1#楼室内零星修缮工程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2-02 |
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源头,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部分办公室拆除工程;
2、部分办公室墙面、顶面刮白;
3、部分办公室更换智能门锁;
4、部分办公室新做布帘、纱帘、暖气罩、更换套装门;
5、部分办公室新做木地板、更换纱窗、窗台板、踢脚线等。
二、公告时间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4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长治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从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明及从业经验。
四、报名资料
1.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则无需提供);
5.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实施方案、服务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团队人员配备、备品备件等);
7.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封面应注明申请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提交资料的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18:00前截止,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66号,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共事务科管理股(一科)。
(三)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0355-2239889。
六、选用规则
由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根据递交资料情况,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在我中心会议室进行现场邀标,我中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用。
七、合同签订
凡最终确定的供应商,我中心将与之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八、注意事项
1.参选供应商应对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服务质量较差的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2.本公告在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站发布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
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