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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3673 |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函〔2026〕12号 | 发文时间: 2026-06-04 |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潞州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2025—2035年)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6-06-04 |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审议〈长治市潞州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潞州民字〔2025〕50号)收悉。经2026年1月22日第9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潞州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严格遵循《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内容及相关布局要求,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指导并督促区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规划管控,认真组织实施,从而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绿色生态、规范有序的殡葬服务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三、《规划》作为本区殡葬基础设施布局与建设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规划,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