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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38857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发〔2023〕2号 | 发文时间: 2023-02-25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3-02-25 |
解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顶山旅游发展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实施方案
根据《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组织报送各县区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长气防组〔2023〕1号)和山西省生态文明和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污防办函〔2023〕3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区散煤清零工作目标的实现,持续改善潞州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聚焦上党革命老区散煤取暖污染大气问题,将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放在首位,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认真落实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作要求,以“用得起、用的好、用的久”的原则,实施散煤清零集中供热改造,全力推进我区散煤清零工作,以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为主,以工业余热等方式为辅,着力整合供热资源,加快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充分释放燃煤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建设长输供热管线,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系统性、根本性解决上党革命老区散煤燃烧问题,实现散煤清零目标。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作要求,结合我区集中供热规划、电网规划和社区(村庄)条件,坚持“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建设思路,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因地制宜、因社区(村)施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质保量、确保安全,全面实施我区散煤清零改造工程。通过改变上党革命老区广大农村传统取暖方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在我区清洁取暖已取得的成果基础上提质增效,按照“以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为主,以工业余热、能源岛为辅的思路,依托我区现有的热源能力,加大加快热源电厂供热系统扩容升级改造,打造全省清洁取暖2.0版本,强化服务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保障清洁取暖能够让人民群众“用得起、用得好、用的久”,杜绝散煤复烧。
三、改造范围
长治市潞州区总面积356平方公里,总人口89万,全区共有13个街道、3个镇、1个旅游开发中心,134个行政村、84个社区。截至2021年,全市辖区总户数236169户。2017至2021年,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户数91720户,其中完成集中供热改造76289户,尚余15431户(煤改电4471户、煤改气9855户、其他1105户)未进行集中供热改造(见附表-集中供热户数调查表)。
对照省市关于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对所辖各镇、街道(中心)进行认真摸排,确认需进行散煤清零集中供热改造的为黄碾镇、西街街道等十五个镇、街道(中心),涉及用户15431户(煤改电4471户、煤改气9855户、其他1105户),改造面积2386438.42平方米,其中居民居住建筑面积2338146.92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48291.5平方米。具体改造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做动态调整。
四、改造方式
坚持以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为主,以工业余热、能源岛等为辅的方式,全力推进我区散煤清零工作,立足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既有成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根据用户的需求、房屋的状况统筹能源结构,合理确定技术改造路线,分类实施改造。主要从“热源侧”和“用户侧”进行改造。“热源侧”加快热源端清洁化改造,优先采用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利用的供热方式,无余热可利用的地区采用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多能互补的绿色能源岛集中供热,实施连片改造。“用户侧”配套改造采暖末端,与用户建筑节能改造相结合。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供暖。大力提升中心城区街道、乡镇及周边平原地区的清洁燃煤集中供热面积和能力,对中心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实施集中供热。
(二)在供热改造地点15公里范围内有可产生工业余热(煤矿焦化厂、钢厂等)的企业,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在选择工业余热热源时,应选择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各项排放达标的工业企业,以保障热源的可靠性。
(三)对于无余热可利用的实施地,采用地热能、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多能互补的形式建设绿色能源岛作为热源。地热能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受外界影响小等特点,是低碳环保且经济可行的清洁能源之一。
(三)对于农村地区,针对供电设施较为完善的地区,调研现有变压器容量和负载情况,通过集中式空气源热泵形式供热;针对周围有工业余热的村庄,由于地形复杂敷设管网不经济或热源企业不积极的,考虑采用移动供热,建设村级热力站。
五、工作实施步骤
根据我区实际热源情况,本项目计划分两个采暖季进行,包括基本建设和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等。
(一)摸底阶段(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
2023年2月底前,摸清详细底数,确村确户,建立镇、街道(中心)二级台账。同时,完成散煤清零清洁能源供热相关补贴政策的收集整理,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3年2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批复,并启动专项资金申请等前期工作。
(二)准备及勘察设计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0日)
各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研究细化各镇、街道(中心)散煤清零工程改造方案,部署开展改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力配合长治市城镇热力公司、国网长治供电公司等能源公司工作,配合确定改造线路路径方案及配电变压器、换热站、热源位置;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改造工程的土地、规划、拆迁、赔偿等工作。在设计上要本着安全、稳定、便于维修、可操作性强、投资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制定最佳的设计方案。
(三)项目建设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10月30日)
散煤清零改造应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资本金制)。各施工单位进场前要将本单位从业资质等相关材料上报至潞州区人民政府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同时抓好各工序间的交接质量检查,按照施工作业规范,合理配置工程监理,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改造工程。
(四)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区政府将按照竣工一个、验收一个、补贴一个的原则,组织发改、工信、财政、应急、市场监督等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镇、街道(中心)散煤清零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六、资金管理
(一)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89666.36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专项债、省级配套专项资金、市级配套专项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资金筹措各方式拟定所占比例3:3:2:2。如以上资金无法完全到位拟采取金融机构融资、引进社会资本、改造用户分担等方式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区财政局要将散煤清零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发改、环保、工信、住建和能源等部门要积极对口争取散煤清零清洁供暖补助资金,全力保障工程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潞州区城乡散煤清零建设项目及区散煤清零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散煤清零相关项目。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车辆修理和征地拆迁及其他与散煤清零取暖项目实施无关的日常性开支。
(三)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共同管理,具体完成以下工作。
1.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下达。
2.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四)资金拨付
资金的使用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公开公正的原则。凡是上级补助资金均采取因素法分配,确有个别项目必须的,可采取项目法分配。区财政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结合上级奖补资金下达情况提出资金筹措及分配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资金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
(五)资金预算和支出管理
1.专项资金支出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涉及引入社会资本的,应当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规定执行。
2.专项资金一经批复下达,应按计划及时组织项目实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日常监督管理职责;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承担管理使用责任。
3.资金支持项目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过程中,因实施环境和条件与项目申报时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程序批准。预算执行中,如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和经决算认定项目资金结余的,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另行安排。
(六)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
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应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接受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成立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辖区镇、街道(中心)散煤清零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领导小组下设散煤清零综合协调办公室和散煤清零推进办公室。
1.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负责完成散煤清零工程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资料的编制,指导和协调实施单位项目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审批;负责指导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核定集中供热面积及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督促中标企业提前准备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及完善各项资料;负责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本项目;综合协调散煤清零项目的推进工作。
2.散煤清零办推进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
负责散煤清零项目上级专项资金的协调申报工作,并负责散煤清零的范围和区域确定,负责散煤清零项目具体推进工作和实施。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施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散煤清零调度、统计、通报工作;负责对各有关镇、街道(中心)散煤清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排名通报;牵头组成联合核查小组,分别对各类清洁取暖改造方式工程验收进行指导。负责电厂超低排放、燃气设备、生物质设备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环境监管工作。
其他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工信局职责:负责协调、配合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长治市潞州区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协调指导推进全区“以电代煤”等电供暖相关工作,指导“以电代煤”工程验收。
区住建局职责:负责制定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换热站、供热管网工程进度,督促完成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管网工程。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散煤清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长治城镇热力公司、屯留康庄热力公司和长治市霍家工业公司发电厂,加强热源保障。
区财政局职责:负责向国家、省市争取冬季散煤清零支持资金,支持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负责健全完善并落实散煤清零不同技术路径的财政支持政策;通过公共预算、盘活的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筹措冬季散煤清零区级专项资金,会同区散煤清零综合协调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区散煤清零区级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的下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和清算工作。
区能源局职责:负责散煤清零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电网配套、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等工作;负责洗煤行业监管,严禁洗煤企业向居民销售劣质散煤;负责巡查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
区自然资源局职责:根据我区散煤清零工程建设情况,负责散煤清零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工作;配合区能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地热能供热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职责: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对我区散煤清零工程安全生产的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职责:负责督导推进全区农村散煤清零工作;指导推进农业大棚、畜禽养殖清洁取暖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做好农村散煤清零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区公安分局职责:负责依法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散煤清零改造工作中有关违法行为。
区审计局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对散煤清零建设项目工作推进及联系落实资金筹措与使用情况的审计。
区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洁净煤、生物质和甲醇等清洁能源运输保障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负责对洁净煤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煤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为我区开展产品质量委托检测工作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负责承压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承压锅炉节能热效率检测和环保深度治理工作。
区教育局职责:做好农村学校冬季清洁取暖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区民政局职责:会同区财政局、发改局制定我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补贴办法。
各有关镇、街道(中心)职责: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散煤清零”工作组,具体负责推进“散煤清零”改造工程实施。负责改造过程中的青赔、占地协调,“散煤清零”政策宣传,辖区内改造户数、采暖面积摸底工作,报区发改局,确保完成散煤清零改造任务。落实包街、包村责任。为确保“散煤清零”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包街、包村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做好服务,定期向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散煤清零"工程进行全程督导检查。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指导、协调、配合做好散煤清零工作。
(二)保障能源供应
1.长治城镇热力有限公司要组织编制热源及管网建设改造规划,加大集中供暖覆盖范围。各职能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做好衔接,切实保障采暖季电源、热源稳定供应。区供电部门要组织编制电网改造规划,加大散煤清零配电电网改造力度,统筹本区散煤清零工程的规划和实施。目前潞州区所辖区域集中供热用户热源由长治市城镇热力公司、屯留康庄热力公司和长治市霍家工业公司自备电厂三家提供。为保证散煤清零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弥补改造后热源缺口,长治市城镇热力公司负责督促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光发电有限公司两个热电厂尽快完成其正在实施的扩能扩容技改(技改后两个发电厂可提供736.5万㎡供热热源),满足本次散煤清零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热源需求。在集中供热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积极推进采用辖区内工业余热、相邻县区热源供热。
2.加强余热资源需求调查评价和利用体系建设。各有关镇、街道(中心)、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工业余热资源和热负荷需求调查摸底,在区政府统筹安排下,加快建设高效率的余热采集、管网输送、终端利用供热体系,按照能源梯级利用原则,实现余热资源利用最大化。
(三)加强排放监管
1.推进燃煤热电超低排放改造。我区现有的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在基准氧含量 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2.强化燃煤集中供暖锅炉污染排放监管。所有燃煤集中供暖锅炉必须达标排放,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停产改造。
3.严格散烧煤流通监管。全面排查本区域禁煤区内储售煤场,严格监管煤炭经营企业,严控煤炭运输行为,严格劣质煤销售管控,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建立燃煤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清单,对销售或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依法严格处罚。强化煤炭洗选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
(四)建立调度机制
区各有关镇、街道(中心)及区直各相关部门要重视数据统计,强化散煤清零工作调度,建立细致全面的散煤清零数据台账,实施周报制度,每周向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散煤清零职责和任务分工开展工作,每月调度一次,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区散煤清零工作领导小组帮助协调解决散煤清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遇有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时,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确保散煤清零工作顺利推进。
(五)强化督查考核
各镇、街道(中心)、区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散煤清零改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散煤清零改造的全过程。要坚持依法依规,坚决守住底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关运作。散煤清零工作纳入区政府“13710”工作制度督办系统。要严肃督查问责,区政府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各镇、街道(中心)散煤清零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
实施项目全过程阳光运转管理。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资本金制)。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做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控制和项目合同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项目按合同工期、投资、质量建成。
(二)强化动态监管
全面开展排查,精准掌握每户取暖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防严控,杜绝散煤车辆流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销售、贮藏散煤等行为,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开展宣传引导
在辖区各镇、街道(中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散煤清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增强群众认知度、参与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摒弃传统燃煤取暖方式,树立绿色环保意识,进一步推进我区散煤清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承诺书.docx
2.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3.长治市潞州区冬季清洁取暖调查表(2017-2021年).docx
4.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潞州区)集中供热改造摸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