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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49983 | |
发文字号: 潞州政办函〔2024〕40号 | 发文时间: 2024-11-11 |
发文机关: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潞州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班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其它 | 发布日期: 2024-11-11 |
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区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有关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潞州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部署,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区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和评估各部门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早日取得实效。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武国宏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王鹏云 区政府办副主任
原 勇 区发改局局长
成 员: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能源局、区司法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局长原勇兼任。工作专班下设13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推进各领域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
1.农业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2.制造业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区工信局负责。
3.消费品市场专项工作组由区商务局负责。
4.能源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区能源局负责。
5.市场基础设施专项工作组由区发改局负责。
6.文旅康养领域专项工作组由区文旅局负责。
7.土地及资源要素专项工作组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
8.劳动力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区人社局负责。
9.资本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
10.数据市场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区工信局、区发改局负责。
11.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专项工作组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2.产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组由区司法局负责。
13.社会信用体系专项工作组由区发改局负责。
三、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对高标准市场体系“1+N”政策文件明确的各项任务,建立任务、责任、措施和结果4张清单。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总台账,各专项工作组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建立分台账,严格实行建账、对账、销账闭环管理。
(二)定期调度机制。建立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专项工作组按月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梳理报送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掌握本领域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重点工作。
(三)评估督导机制。每半年对全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呈报工作专班组长。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系统。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整改。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