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包括:组配分类、主题分类、机构分类、体裁分类和服务对象分类。
(二)编排体系:
具体参见《长治市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表》。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方式
长治市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zhouqu.gov.cn)和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二)公开时限
以长治市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名义发布及以长治市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和保障
(一)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长治市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2239800
传真号码:0355-2239800
通信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66号
邮政编码:046000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长治市潞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